居家养老服务流程 服务 流程 1/接待 服务组织应建立有热线电话、邮箱、网上登记、现场业务受理等设施设备的接待平台,接收服务对象及家人的咨询和预订信息,做好记录并给予反馈。 2/提出申请 2.1 由老年人或其合法监护人向服务机构提交《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 2.2 服务机构根据本机构的服务项目及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审核申请表,进行评估。属于各类补贴对象,服务机构应向管理及指导单位申报审批。 3/评估 3.1评估内容 3.1.1 服务机构应评估申请服务的对象的身体状况、家庭情况、居家环境等。 3.1.2 身体状况评估包括:日常生活能力、精神认知能力、感知觉与沟通能力、社会适应与活动能力等。 3.1.3 家庭情况评估包括:家庭成员情况、家庭照顾情况、经济状况等。 3.1.4 居家环境评估包括:居家条件、周边环境及支援服务资源等。 3.2评估方式 分上门评估和在服务组织场所评估两种。 3.3评估时限 应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4/编制服务方案
4.1 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项目编制老年人服务方案,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流程、人员配置、实施设备。属于各类补贴的无偿服务和低偿服务方案应经管理及指导单位批准。
4.2 服务机构可针对特定服务对象的要求编制个人服务方案,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场所、提供的方式和时间、所需的服务人员类别、配备的设备及工具和其他注意事项。
5/签订服务协议
服务机构应与服务对象或其合法监护人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协议包括服务项目、时限、人员、费用支付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建立信息档案
6.1资料归档
服务机构应将服务对象的“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老年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医院体检证明、评估情况资料、服务方案、服务协议、服务情况等建立档案。
6.2档案管理
服务机构应按提供的服务方式(上门服务或社区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居家区域等分类存放服务对象的档案,便于管理。
7/开展服务
服务人员应按照服务协议、服务方案或服务流程的要求,结合服务对象的具体情况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相应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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