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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住敬老院摔伤,起诉敬老院获赔偿

来源:养老内控 编辑:孝行天下编辑部 2019-07-29 16:40浏览:757


摔伤事故描述

 

人民法治网讯老人王女士入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敬老院,在夜间上厕所时摔伤,后入住医院治疗至今,诉请敬老院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七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该起服务合同纠纷,法院认为敬老院未尽到及时救助义务,判决赔偿近两万元。


原告王女士诉称,20127月,其被送往被告敬老院处入住养老,并与该敬老院签订入住协议,根据当时其健康情况约定为半自理老人。后来随着年龄变化,变更为完全不自理老人护理标准进行付费,确定了敬老院对其进行照顾。20157月某日凌晨2时左右,其在起夜时摔倒了,但敬老院并没有采取积极措施,后其被送往医院救治,诊断确定为胸椎压缩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等,后支出医疗费、护理期、交通费共计7万余元,诉请敬老院予以赔偿21275.9元、护理费52 460元、交通费200元。


被告敬老院辩称,护工完全尽到了护理职责,其没有违约和侵权行为;王女士提供的医疗费等各种损失均不是治疗骨折花费的,与本案摔伤没有因果关系,且没有证据证明摔伤行为引起骨折的损害后果。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王女士事发时护理级别为完全不自理,其主张敬老院未配备24小时不间断护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但双方合同对此并未作出约定;其次,王女士主张敬老院未尽安全保护义务,但其未能提供敬老院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且根据敬老院工作记录,工作人员对王女士也尽到了照顾义务;最后,敬老院在王女士摔伤后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救助措施,属于违反了双方服务合同的约定,敬老院应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王女士治疗情况,最终,法院判决敬老院赔偿王女士各项损失近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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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与本案无关)

合同违约纠纷


摔伤是机构最为常见的一类事故,本平台针对摔伤的预防、标准的操作以及事后的处理在以往的文章中都有过详细的介绍。本文最后部分,法院审理认定及诉讼双方主张和辩护将养老机构常见事故的预防措施与控制点再次展现给从业人员,其中出现的任何疏漏都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并承担更大比例的责任。

本案纠纷家属依据合同违约来进行起诉:

一、护理级别及其对应服务内容




入住长者事发时照护等级为完全不自理。家属主张敬老院未配备24小时不间断护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入住合同是机构与长者及其家属通过详细文字条款约定彼此责权的重要文件,也是出现纠纷后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养老机构通常会依据能力评估结果将入住长者分为自理、半自理及失能三类,部分机构会增加失智类别。而每一类型又会依据自身照护能力分为多个层级,例如自理一级、自理二级等,每个细分类别都有其对应的照护服务内容。服务内容越详细,机构的责任越好确认。以往曾经发生过的案例表明,超出机构自身服务范围的条款会给机构带来巨大的风险!切勿为了提升入住率而进行虚假宣传、过度承诺。本案中,家属所主张的24小时不间断护理人员并未出现在双方约定的合同当中,所以机构在此项人员配备上不存在违约。

二、安全保护义务的履行


由于长者出现摔伤,家属主张敬老院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养老作为高风险行业,主管部门在已颁布的各项标准规范当中对于涉及安全的内容都有着严格且详细的规定。民政部2012下发的《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更是从安全管理部门搭建及职责描述、设备设施安全要求、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医疗护理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及安全教育等多方面来保障入住长者安全。家属未能提供机构设施存在隐患的证据,且机构工作人员日常的工作记录也表明尽到了安全保护义务。所以养老机构管理人员在日常的巡查过程当中除了关注老人自身的状态,还需对设备设施、公共配套等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一线服务人员除了依据照护计划实施日常服务之外,还要按规定进行相关记录,并及时存档备查。家属未能提供机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证据,反而机构的工作记录表明了自身应尽的照顾义务,表明机构在安全、服务及记录方面较好地履行了自身的责任。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

无论采取任何预防措施,由于收入人群的特殊性,养老机构都不能保证入住长者百分之百的安全。所以在出现意外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来降低事故的损害是一种极为有效的方式。在本案中,机构在长者出现摔伤后未能采取积极有效的救治措施,违反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国家的标准与规范对于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都有要求,尤其是对于机构常见的:火灾、食物中毒、公共卫生事件、自然灾害、老年人自伤、跌倒、噎食、窒息、误吸、走失、烫伤。机构应当提前制定上述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一但入住长者出现事故后,需按流程及时积极开展救治工作,降低老人自身的伤害,同时也减少机构承担的责任。本案中机构由于未能及时实施救治不仅违反合同约定,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结语

 以往的案例本平台大都依据前期入住合同签署、能力评估、照护计划制定;中期人员要求、标准服务流程执行;后期应急预案启动,及时对相关人员传递信息的逻辑展开分析。本案例借助法院的审理判决,从执法部门的角度来印证养老机构风险管理是一套完整的体系,其中任何一点的缺失都会导致事故的发生和责任的承担。机构的负责人员需要不断从规范要求和行业内发生的各种案例中总结经验,提升机构风险管控能力,为入住长者创造一个更为安全的生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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