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推动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每个街道有1处综合养老服务设施,嵌入式养老床位不少于50张;每个社区有1处养老服务场所;每个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全部完成提升改造。“十四五”期间,街道、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为居家养老提供有力支撑,家庭养老床位加快建设,城镇养老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乡镇特困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为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村级幸福院延伸家庭养老服务功能,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养老服务供给结构更加合理,全省养老服务水平达到或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意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坚持目标导向、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意见》提出六项主要任务,即建立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加强制度创新,强化标准化建设,增加政策供给;建立完善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体系,科学编制“十四五”发展规划,统筹编制空间规划,强化规划实施,规范设计建设,加强设施管理;建立完善投融资体系,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强金融支持,优化投融资模式;建立完善运营服务体系,明确政府责任,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优化运营服务模式,完善老年健康服务网络;建立完善人才保障体系,加强人才培育,落实人才待遇,发挥人才作用;建立完善综合监管体系,加强运营秩序监管,加强服务质量监管,加强安全监管,加强运营环境监管。
《意见》还明确了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各方责任、强化要素保障、严格考评奖惩、加强宣传引导等保障措施。
最新评论
点击刷新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