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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1·湖南 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用心绘就幸福民生图景

来源:转载 编辑:孝行天下编辑部 2021-12-28 17:45浏览:365

2021年,湖南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现代化新湖南民政事业“五化”建设,打造精准救助、医养康养、三治融合、温情服务“四个先行区”,努力将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党史学习教育与民政职能职责相结合。湖南省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实抓实干,帮助群众解困,促进工作发展,实现党的建设和民政事业融合发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3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解忧暖心传党恩”“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等八大专项行动。还推动33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其中31项实行现场办结,审批环节由4个减少为2个,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干部作风转变与推动民生改善相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重点关注革命老区、关注英烈后代,厅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体验、大服务活动。厅机关22个党支部(总支)与老区基点乡开展对口联建,每个点安排20万元民生项目资金,与县级民政部门、乡镇社工站、村(社区)党支部、社会组织共联共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方式,厅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带队,厅机关党支部(总支)深入基层联系点,党员、干部驻村时间3天以上,重点走访特殊群体、脱贫户、老党员老干部和英烈后代共计500多户,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村组群众屋场会上百场,蹲点调研社会救助、“三留守”人员关爱及三治融合等政策措施,精准实施“办好一所儿童之家、建好一处老年设施、抓好一支服务队伍、用好一部村规民约、讲好一个红色故事”等实事清单,22个联点村绝大多数建好了“友邻互助”养老服务场所,办好了一所示范性儿童之家。

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开展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落实长效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利用,探索建立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加快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大救助信息系统和核对系统,积极开展“电力大数据+低收入人口”监测试点,对288万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跟踪监测,存在困难的及时预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各类救助帮扶。将15.4万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保障兜住兜牢。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制订《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分工方案》,将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绩效考核。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推进救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聚焦7个重点方面开展改革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制定《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和供养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分类分档发放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做到特困人员100%安排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和救助标准,推进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推行“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事后补充程序,实行急难发生地申请发放临时救助,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丰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内容。

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围绕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全省新增养老服务床位约4万张,护理床位9800张。扎实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举办湖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1.1万名养老护理员参与比赛。建立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体系,实施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累计完成8万余人次培训。落实城区新建小区与养老设施“四同步”政策,全省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338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全省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机制,完善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关爱活动。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2万户。推进长沙、郴州等地开展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试点,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消费。举办“创新与高质量发展——2021中国(湖南)岳麓山养老服务高峰论坛”,邀请养老服务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代表,共商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良策,推动养老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保障1.3万余名孤儿和2.5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支持14个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及工作重点,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未保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探视服务,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专项行动。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依托全省14所精神卫生机构,收治“三无”、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病人5100多名,探索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试点。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孵化基地,建成81个社区康复机构,常年为2.1万名居家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组织实施“福康工程”,累计为3653名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县困难残疾人配备康复辅具。

扎实做好婚丧习俗改革工作。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面对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文件倡导简办婚丧事宜。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在长沙开展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不断优化婚登服务。

扎实做好慈善工作。出台湖南省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慈善奖”评选。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持续打造“爱心改变命运”“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等慈善项目品牌。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纵深推进福利彩票“十百千万”工程,推进福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

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工作。圆满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制作专题教学片,培训党员干部140.5万人,认真落实群众自治组织“三个清单”,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执行机制,开展“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完成30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积极推进21个村建设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指导各地广泛开展屋场协商、院落协商、小区协商等各类协商活动,引领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支持公益型、服务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省社区社会组织达到7.8万家,链接帮扶资金5000多万元,在社区协商、公益慈善、社区文化、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综合监管,抓好脱钩改革后续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登记管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提质升级“禾计划”品牌项目。累计培育社工机构357个,建设基层社工站2069个,配备专业社工近4000名,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活力。

2021年,湖南民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现代化新湖南民政事业“五化”建设,打造精准救助、医养康养、三治融合、温情服务“四个先行区”,努力将民生愿景变成幸福实景,让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

党史学习教育与民政职能职责相结合。湖南省民政厅党史学习教育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突出实抓实干,帮助群众解困,促进工作发展,实现党的建设和民政事业融合发展。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湖南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聚焦民政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3月印发《关于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以“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为主题,在全省民政系统深入开展“我为企业减负担”“解忧暖心传党恩”“新时代新社区新生活”等八大专项行动。还推动33项行政审批事项入驻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其中31项实行现场办结,审批环节由4个减少为2个,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服务。

干部作风转变与推动民生改善相结合。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重点关注革命老区、关注英烈后代,厅机关深入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体验、大服务活动。厅机关22个党支部(总支)与老区基点乡开展对口联建,每个点安排20万元民生项目资金,与县级民政部门、乡镇社工站、村(社区)党支部、社会组织共联共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增进群众感情、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方式,厅领导和党支部书记带队,厅机关党支部(总支)深入基层联系点,党员、干部驻村时间3天以上,重点走访特殊群体、脱贫户、老党员老干部和英烈后代共计500多户,召开基层干部座谈会、村组群众屋场会上百场,蹲点调研社会救助、“三留守”人员关爱及三治融合等政策措施,精准实施“办好一所儿童之家、建好一处老年设施、抓好一支服务队伍、用好一部村规民约、讲好一个红色故事”等实事清单,22个联点村绝大多数建好了“友邻互助”养老服务场所,办好了一所示范性儿童之家。

基本民生保障持续改善

推进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细化政策举措,保持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开展兜底脱贫成果“回头看”,落实长效帮扶措施,有效防止规模性返贫致贫。加强政务数据共享利用,探索建立主动发现预警机制,加快建设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大救助信息系统和核对系统,积极开展“电力大数据+低收入人口”监测试点,对288万困难群众常态化开展跟踪监测,存在困难的及时预警,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各类救助帮扶。将15.4万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通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保障兜住兜牢。开展民政领域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专项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安全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

深化社会救助体制改革。制订《社会救助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分工方案》,将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对省直部门绩效考核。以省政府名义召开推进救助制度改革电视电话会,聚焦7个重点方面开展改革示范试点,以点带面推进改革政策落地见效。制定《湖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湖南省特困人员认定办法》《湖南省低收入家庭认定及救助帮扶办法》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加快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

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开展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等级评定和供养工作落实情况评估,分类分档发放照料护理费。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服务,做到特困人员100%安排照料服务人、100%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

规范临时救助工作。严格执行临时救助审核确认程序和救助标准,推进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推行“急难型”临时救助先行救助、事后补充程序,实行急难发生地申请发放临时救助,在乡镇(街道)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丰富“资金+物资+服务”救助内容。

基本社会服务不断优化

不断优化养老服务。围绕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出台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若干措施、养老护理人员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等政策文件,全省新增养老服务床位约4万张,护理床位9800张。扎实开展服务质量提升行动,举办湖南省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1.1万名养老护理员参与比赛。建立省、市、县、机构四级培训体系,实施线上线下培训相结合,累计完成8万余人次培训。落实城区新建小区与养老设施“四同步”政策,全省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338个、农村养老服务设施1.6万个。全省街道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50%以上。建立留守老人关爱服务机制,完善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开展关爱活动。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2.2万户。推进长沙、郴州等地开展养老康复辅助器具服务试点,促进健康养老服务消费。举办“创新与高质量发展——2021中国(湖南)岳麓山养老服务高峰论坛”,邀请养老服务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代表,共商新时代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良策,推动养老服务创新与高质量发展。

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保障1.3万余名孤儿和2.5万余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支持14个儿童福利机构建设,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转型发展。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成立湖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及工作重点,出台《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省、市、县三级全部建立了未保工作协调机制。落实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探视服务,组织农村留守妇女关爱专项行动。

增强残疾人制度化保障服务能力。依托全省14所精神卫生机构,收治“三无”、流浪、肇事肇祸精神病人5100多名,探索开展贫困重度残疾人集中照护试点。建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孵化基地,建成81个社区康复机构,常年为2.1万名居家患者提供康复服务。组织实施“福康工程”,累计为3653名深度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县困难残疾人配备康复辅具。

扎实做好婚丧习俗改革工作。联合省发改委、省市场监管局出台《湖南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办法》《湖南省殡葬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制定《红白理事会章程》,指导村(社区)修订村规民约、成立红白理事会,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事宜。面对疫情防控形势,制定文件倡导简办婚丧事宜。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在长沙开展结婚登记“全市通办”试点,不断优化婚登服务。

扎实做好慈善工作。出台湖南省实施慈善法若干规定,组织开展第四届“湖南慈善奖”评选。大力发展慈善信托,持续打造“爱心改变命运”“迎新春送温暖献爱心”等慈善项目品牌。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求优,纵深推进福利彩票“十百千万”工程,推进福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基层社会治理活力彰显

不断夯实基层政权工作。圆满完成村(社区)换届选举,制作专题教学片,培训党员干部140.5万人,认真落实群众自治组织“三个清单”,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执行机制,开展“寻找最美村规”活动。完成30个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结项验收,积极推进21个村建设全国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指导各地广泛开展屋场协商、院落协商、小区协商等各类协商活动,引领全省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整体提升。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选优配强党组织书记,引领社会组织坚定不移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支持公益型、服务型、枢纽型社会组织发展,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全省社区社会组织达到7.8万家,链接帮扶资金5000多万元,在社区协商、公益慈善、社区文化、社区治理和居民服务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强化综合监管,抓好脱钩改革后续管理,规范涉企收费行为,严格登记管理、年检年报、等级评估,依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行为。

提质升级“禾计划”品牌项目。累计培育社工机构357个,建设基层社工站2069个,配备专业社工近4000名,激发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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