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国发〔2023〕1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印发,强调普惠金融要强化对民生领域的支持,其中多处涉及老龄工作领域。具体有哪些支持措施?这些措施如何落实?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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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哪些具体支持措施?
《实施意见》原文中,对老龄工作的支持措施有如下表述:
(六)提升民生领域金融服务质量。
改革完善社会领域投融资体制,加快推进社会事业补短板。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升贷款便利度。推动妇女创业贷款扩面增量。支持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丰富大学生助学、创业等金融产品。
完善适老、友好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产业和项目的金融支持。
支持具有养老属性的储蓄、理财、保险、基金等产品发展。
鼓励信托公司开发养老领域信托产品。
注重加强对老年人、残疾人群体的人工服务、远程服务、上门服务,完善无障碍服务设施,提高特殊群体享受金融服务的便利性。
积极围绕适老化、无障碍金融服务以及生僻字处理等制定实施金融标准。
(十二)支持保险服务多样化养老需求。
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各类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有效对接企业(职业)年金、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参加人和其他金融产品消费者的长期领取需求。
探索开发各类投保简单、交费灵活、收益稳健、收益形式多样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产品。
在风险有效隔离的基础上,支持保险公司以适当方式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实现长期护理、风险保障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等服务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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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措施咋落实?
众所周知,国内大多数养老服务企业或养老机构属于小微企业,一直面临着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新政策如何支持包括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在内的小微企业?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明确指出,下一步,将重点从以下3方面着力,优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
一是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信贷投放、保险保障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提高小微企业服务覆盖面、可得性、便利度。优化小微金融业务规则,完善服务评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建立完善可持续的服务模式,精准匹配服务需求。
二是加大重点领域小微企业支持力度。聚焦科技创新、专精特新、制造业、外贸等重点领域小微企业,倾斜金融资源,激发经营主体发展动能,促进产业升级和就业稳岗。构建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长效机制,推动政策和服务精准触达经营主体。
三是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能力。组织开展小微企业信贷质效提升系列行动,包括首贷拓展、信用贷提升和“伙伴银行”行动,面向无贷企业拓展金融服务,研发小额信用贷款产品,逐步建立“信贷+”的综合金融服务模式,使更多金融机构成为小微企业成长的伙伴。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差异化制度安排,适应各发展阶段、各类型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丰富服务小微企业的财产保险和服务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的人身保险产品,优化服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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