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关系民生、连着民心。加快补齐养老民生短板,位列党的十九大报告的重要内容。有效满足新时期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急需打通“堵点”、消除“痛点”、破除障碍,激活市场活力,提供高质量服务。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出台28条具体政策措施(以下简称“28条”),深入推动“放管服”改革,着力发挥养老服务在扩大投资供给、释放消费潜力、促进就业创业、保障基本需求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解决群众关切“为难事”。其政策用意何在,含金量如何?本报记者从中梳理出8个关键词,与读者一起深入解读。
社区和居家养老符合中国国情,贴近老年人“身边”和“周边”,受众面最广泛,群众关切度极高。今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16次提及养老,并首次就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提出明确要求。
为此,“28条”提出,将在全国部署监督检查,重点清查整改规划未编制、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未落实、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未达标、已建成养老服务设施未移交或未有效利用等问题。
同时明确,符合条件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享受税费减免、水电气热居民价格政策等扶持措施。鼓励探索将空置的公租房,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务。
“28条”还对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制定改革路径:支持养老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辐射居家服务;将失能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大力发展农村互助养老设施;探索“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打造“三社联动”机制,探索互助养老、志愿服务等。
消防审验桎梏行业已久,“28条”靶向发展难点,聚焦“放管服”综合发力,在提高消防审验效能、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等方面作出明确要求。
明确了“时间表”,2019年12月底前,因未办理不动产登记、土地规划等手续问题未能通过消防审验的养老机构,由省级民政部门提请省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集中研究处理。
此外,将实施“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彩票公益金以奖代补,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针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28条”还提出,支持打造一批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养老服务商标品牌,开展城企协同行动计划等;鼓励外资通过公建民营、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方面发展养老服务,同等享受境内资本待遇;接受兜底保障对象的,还可享受运营补贴等优惠政策。
养老产业服务“夕阳事业”,业内期待甚高,如何成就“朝阳产业”,却时常陷入困惑。
为此,“28条”聚焦“痛点”,围绕减负、融资、消费、赋能等制定了一揽子扶持政策,诚意十足。
如在减税降费方面,明确了财税优惠+ 居民价格政策,要求“不得拒绝执行”;多措并举,推动解决养老服务机构融资问题;扩大养老服务业相关企业债券发行规模;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建设老年人产品产学研用协同的成果转化推广平台。
此外,将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制定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建设一批智慧养老院。还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供地政策,鼓励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存量商业用地等办养老,允许调整土地规划要求。
养老作为最基本的社会服务,“28条”深度延续和放大这一民生理念,公共投入持续加码。
在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改革上,要求充分发挥公办、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兜底保障作用;坚持公益属性,确定保障范围,其余床位向社会开放;有条件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在精准投入方面作出安排,到2022年,不低于55%的福彩公益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接收经济困难和高龄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按规定享受补贴;养老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标准。
“28条”还明确,今年起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彩票公益金以奖代补,引导和帮助存量民办养老机构配置消防设施、器材,针对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整改;2020年底前,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因地制宜实施。
医养结合在我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呼应老年人对健康养老的刚性需求和产业界发展期待,打通政策“旋转门”?
记者注意到,“28条”将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作为专项措施提出,具体包括:简化医养结合机构设立流程,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养老机构内设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开展区域卫生规划时要为养老机构举办或内设医疗机构留出空间;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依法严格监管;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可通过变更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开展养老服务;促进农村、社区的医养结合;鼓励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职业,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与此同时,“28条”还就业内普遍关注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中长期“施工图”:提出要研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完善专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完善全国统一的老年人能力评估标准,统一开展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受基本养老服务的依据;全面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快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
2018年底,国家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制度,不少老年人担心养老服务无人监管,服务质量得不到保证。
对此,“28条”专门作出制度安排,将着力实施综合监管。如:制定“履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清单,制定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查处惩戒力度,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6月底前,建立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
与此同时,还将建立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养老服务统计分类标准;6月底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现行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供需信息或投资指南;制定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信息公开规范;集中清理废除涉及地方保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28条”提出,将制定确保养老机构基本服务质量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推行全国统一的养老服务等级评定与认证制度;健全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扩大养老服务综合责任保险覆盖范围;加快建设国家养老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长期以来,养老服务人员收入保障低,缺乏职业认同,专业性难以保证,队伍不稳定,掣肘养老服务业发展。
“28条”着力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教育培训制度入手,要求9月底前,实施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标准,鼓励各类院校设置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及课程,推进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建设。
文件要求,要开发为老服务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
同时,组织开展国家养老护理员技能大赛,开展养老护理员关爱活动,研究设立全国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项目。
养老服务社会化之路道阻且长,“28条”还制定了一系列为老惠老政策,如:促进老年人消费增长,建设老年人产品产学研用协同的成果转化推广平台;同时,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支持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支持老年人投意外伤害保险,支持开发养老理财、信托产品;完善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定期巡防机制,推广“养老服务顾问”模式,让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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