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北京市养老服务合同(养老机构版)》,规范了双方的权利义务。这份合同示范样本的制定,避免了因合同要素缺失和当事人意思表达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的情况。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本次《合同》通过设置“7天冷静期”,积极有效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按照北京市统一部署和要求,自合同示范文本印发之日起,新入住老年人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签署合同的比例达到100%;之前入住机构的老年人在服务合同到期后,也逐步更换为此文本。
“7天冷静期”这个词你是不是有种似曾相识感觉?听起来像不像“离婚冷静期”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结合版本。但“7天冷静期”是为了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而提出的新理念,它能更好地保障老人高品质的晚年生活。那么,它是如何保障的呢?
在前段时间,我看到过一则新闻:“七十岁老人入住养老院之后第二天就逃离出来”,事情来龙去脉很简单,七十岁的吴大爷不想麻烦子女,就想拿着自己的退休工资去养老院养老,不成想进去了没两天,就受不了里面的规章制度和环境,连忙收拾行李让儿子来接自己。但吴大爷去找养老院的院长退钱的时候,院长却说如果是单方面违约的情况是不退钱的。合同上白纸黑字写着的,吴大爷也不好再争辩什么了,这事情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在生活中像吴大爷这样的人很多,孤身一人不想麻烦子女,就想着去养老院养老。虽然如今的养老院,在设备设施和环境方面都有相当大的改善,但每个人性格不同,喜好也不同,有的老人喜欢安静、有的老人喜欢热闹、有的老人喜欢自由自在、无拘无束、有的老人喜欢遵守严格的生活作息……因此,养老院的选择尤为重要。但养老院的生活究竟是怎样的,还需要亲身体验一番才知道。若都像上述事例中的吴大爷一般,挑选到一家不喜欢的养老院而之前交付的费用又无法退还,岂不是既失去了对养老院养老生活的憧憬,又损失了钱财。
从某种意义上看,“7天冷静期”和淘宝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一样,让老人先试着体验养老院的生活,七天之后若是不喜欢走了便是,若是喜欢就正式签合同入住养老院,这样的举措让老人、也让老人的家人们放下对养老院的戒心,因为只有不抵触,才能安下心来享受晚年时光,除此之外还能让养老院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照护品质,因为只有服务提高了,老人才愿意留下来养老。
老人从来都没有被时代所抛弃,相反,有成千上万的养老人关心老人的需求、愿意帮助老年人实现幸福美好的晚年生活的追求。相信在国家政策的推动和养老人的帮助下,我国的老人都会过上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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