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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百位两会代表为养老谋发展(汇编)—2—

来源: 康养界 中国养老网 编辑:孝行天下编辑部 2019-03-19 16:28浏览: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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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三胞集团有限公司创始人兼董事长袁亚非

  他在提案中指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虽鼓励发展社区居家护理并取得一定成效,但相对巨大需求仍不足,建议进一步推动长护险与居家养老结合。

  袁亚非指出,目前长期护理保险由医保部门主导,通常针对高龄失能老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服务,而居家养老服务则由民政部门主导,政府购买服务对象以“兜底老人”为主,与长护险服务对象不完全重合,另外两者在提供的服务项目上虽有重叠,但也有不同之处,可以形成互补。

  “不过,从实际情况看,一些试点城市老人在申请到长护险后,不能再享受原民政部门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或要降低补贴标准,但如洗晒衣被、买菜做饭等目前只包含在居家养老服务中的项目,其实也是长护险老人的日常需求。”他提到。

  对此,他建议,要加强民政部门与医保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一方面对居家养老、长护险服务项目进行明确分类、建立标准,尽量避免重合并做好衔接;另一方面,对服务对象进行再评估,对同时符合居家养老与长护险条件的老人,可同时享受这两类服务,以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护”。

  此外,针对长期护理保险体系主要以社保为主的现况,袁亚非提出,要引导市场资源,通过适时出台商业保险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鼓励商业保险更多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开发和推动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及服务形态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

  提案包括促进长三角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尽早“通关”、构建和完善针对孤老等群体的意定监护制度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长三角医保异地结算。

  她通过多次走访调研梳理出长三角区域内养老服务业的短板和瓶颈,包括缺乏行业标准、信息共享和交流不足、服务对接不够等。对此,黄绮建议,在长三角地区建设一个开放的养老服务市场,促进社会资本、劳动力、技术等生产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并推动信用体系互认、服务和数据共建共享,早日实现医保一卡通,养老补贴互相认可和流通,医疗急救系统能无缝对接有绿色通道等等,共同营造一个让老年人受益的制度环境,推动长三角区域内异地居住的老年人养老政策早日‘通关’,为老年人自主选择合适的养老服务地点和服务方式提供便利和保障。”


全国人大代表、国家卫健委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马旭

  社会发展肯定要面临老龄化问题,应当把养老业当成服务业打造,养老就是个服务业,政府首先认为养老是服务业,承担兜底,然后调动一定的社会力量,用政府和市场结合的方式应对老龄化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广东省委会副主委鲁晓明

  拟提交《关于为老年人就业提供平等法律保护的提案》,建议赋予老年人平等的就业权。

  建议修改《劳动法》或制定《老年人平等就业法》,规定老年人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样的劳动权利,禁止单纯依年龄将老年人排除在就业市场外,并赋予其劳动主体地位,在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进行同等保护。

  鲁晓明还建议,按照特殊对待原则,赋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老年人身心特点,制定老年人就业指导目录、引导老年人就业的职责;构建弹性就业制度;老年人就业视情况减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建议,明确规定国家实施积极老龄化政策,创造条件发挥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实现老有所为;将就业权规定为老年人不可剥夺的劳动权,老年群体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样的劳动权利,禁止单纯依年龄将老年人排除在就业市场外;承认就业老人与其他劳动者同等受保护的法律地位,赋予其劳动主体地位,在工伤保险、职业病防治、最低工资保障、工资福利等方面进行同等保护;

  他特别提出,应平衡就业老人与非就业老年人利益,使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与就业脱钩,确保就业老人社保待遇不因就业而减少,不因没有就业而增加;平衡就业老人与企业利益,不因赋予就业老人劳动者待遇而增加企业负担,减免就业单位与就业老年人同等的社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实施一定幅度的税收减免;平衡就业老人与年轻人利益,实施错位就业,既发挥老年人潜能,又不增加就业市场压力,不减少年轻人就业机会。


全国政协委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当前我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服务供需结构错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数量较少,质量堪忧,缺少专业化的医疗保健和精神文化服务;医养资源结合不够,老年人对医疗和日常保健的迫切需求难以满足;政策扶持力度不足,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信息平台建设滞后,难以把老年人需求和服务手段无缝对接;社会力量参与不足等等。

  建议,要加快推进制度建设,政府应建立健全基本养老制度,明确界定政府职能和部门职责,通过增加保障收入与健全服务体系两方面,对社区居家养老提供支撑。

  要平衡地区间经济差异,提高老年人整体收入保障水平,建立资金补贴方式的动态调整机制,推动老年人潜在服务需求向显性需求转换。

  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性.为此需建立老年人动态评估机制,对老年人信息进行个性化追踪,为精准分类服务提供有效支撑;服务内容标准化,对养老服务内容重新定位,明确日常生活服务、医疗健康服务和精神文化类服务等三大类服务的不同责任主体;基于不同生命阶段的需要,引进智能手段,以普惠性为目的,为老年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丁佐宏

  “目前,真正从事养老服务的民营企业,由于靠提供服务很难获得利润空间,大多生存艰难,严重挫伤了社会资本进入的积极性。”丁佐宏在提案中写到,“在社区养老问题突出的同时,养老机构‘一床难求’、‘一房难求’的现象更加突出。

  房地产发展的顶层思路是“房住不炒”。养老物业归于房地产类,是又一个殃及池鱼的典型案例。因为养老机构所需的物业是标准的“住房”,只要政策完善,完全可以封住“炒房”空间,使养老服务企业只能通过高质量的服务获取地建设养老公寓、养老院、养老社区,吸引社会资本大规模发展养老服务业。对自持物业并运营管理养老服务企业,视同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制定专项优惠政策,允许其上市融资。

  建议制定政策从优惠物业用地、支持农民成为优先股股东、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上市融资等方面,支持民营养老机构的发展。

  针对当下年轻人养老压力大、民营养老机构生存困难的现状,丁佐宏委员建议对公办、民营养老服务企业实行平等政策,缓解社会“民生焦虑”


全国人大代表、唐山市民政事业中心主任、唐山市截瘫疗养院院长杨震生

  认为,积极推进京津冀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打造京津冀养老一体化体系,既可以帮助有效解决京津的养老困境,又能带动河北相关产业的发展,推动河北养老产业链的创新,促进就业,培育经济增长点。京津冀可以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提高三地养老服务供给保障与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综合实力。

  京津冀地区构建科学的养老服务体系,首先要形成政府、市场、社会等各方合理分工,优势互补的发展框架。京津冀三地政府应积极开展合作,着眼于满足养老需求完善相关政策,制定京津冀养老服务协作发展未来总体规划,完善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探索形成完整有效的政策支持体系,推动养老产业可持续发展。

  此外,应建立养老和服务人才供应基地,建立专业培养机制,扩大人员交流,严格从业标准,保证养老服务质量。建立养老机构与教育培训机构的联合培养机制,对培养养老服务人才的培训机构及学校实施资金补贴,从根源上解决从业队伍稳定性;提高从业人员的工资、社会地位和社会保障等待遇,建立合理的薪酬待遇制度以及晋升机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资格认定、职称评定、技术准入等方面,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激发医护人员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提高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摆脱职业歧视;不断加强培训,更新职业技能,不断满足京津冀三地养老人群日益增长的新的护理需求。

  完善三地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形成民政、卫生等多部门的联动格局。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积极探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的新模式,进一步明确医养结合的规划原则、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机构设置、保障措施等具体内容。

  针对养老机构提供服务较为单一等缺点,积极推广医养结合的特色养老模式,在同一所养老机构内实现养老和医疗的双重功能,促进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有序共享。加强医养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整合与建设,使原来分散独立的养老服务机构转型为全方位、多元化、立体型的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机构。鼓励部分效益差的医院转型,围绕老年人的医疗需求承担起老年人疾病预防、体检、护理等服务。

  针对不具备开展医养结合的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可融合相关资源,就近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长期合作的模式,让老年人享受到及时、安全的医疗服务。与此同时,鉴于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评估离不开养老和医疗方面专业的评估人才这一情况,应加大医养结合机构评估人才的支持力度,调动专业评估人员在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方面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

  采用多元化服务和经营方式,创建救助型、消费型、互助型等多种类型的养老模式。针对经济困难人群,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提供资金方面的支持。对于有经济能力的老人,可依据需求发挥市场的优势,提供高标准或个性化服务。针对患有精神疾病和残疾老人无法入住养老机构的现状,政府应鼓励养老机构照顾不同消费水平、照护需求的老年人,平衡区域养老资源,尽可能满足其养老需求,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伴随着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快速发展,河北省可依托自身的城市群区域分布优势和环境优势,不断创新手段,开发养老资源,丰富养老内涵。融入老年教育、文化、体育等诸多元素,以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文化和价值创造需求。如依托张家口、秦皇岛、唐山、承德等地的草原冰雪、海滨海岛、避暑气候等资源,加快运动康体、避暑疗养、森林养生等康养休闲区建设,打造京津居民康养休闲首选地,依托雄安新区和西柏坡红色资源发展旅居养老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

  提交《关于为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制定国策的提案》。提案提出,在编制第十四个“五年规划”时,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作为重点内容。“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非一两个政府部门可以解决,必须在国家层面上制定规划,并相互协调予以解决。”

  除在制定十四五规划时突出外,俞金尧还建议,在编制更长时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也要更加关注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对待独生子女父母,历来城乡有别,这是历史上形成的。在国家经历四十年的发展以后,现在有条件消灭在独生子女父母政策上的城乡差别,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在统一的国家政策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更加优待老年的独生子女父母。”

  他还表示,政府应特别关注失独父母的养老责任问题。对于生活不能自理的失独老人,政府应购买护理服务。政府对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关怀,尤其要体现在这个群体上。


全国政协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

  拟提交一份题为《注重养老机构风险防范推动养老事业健康发展》的提案,她建议:为维护老人的利益,防范出现群死群伤事件,保证社会稳定,政府应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监管检查。建立多元化的责任分担机制,确保每一个养老机构科学应对风险。

  她提出四点对策建议:

  第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养老机构权益保护制度,保护养老机构合法权益。包括建立由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老人进行入住评估的相关制度,在国家层面出台养老机构意外事故处理程序、鉴定、赔偿责任认定及赔偿标准的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加强养老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对养老机构应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护理级别应该进行分级,对于机构养老服务的标准应当进行分类,具体细化,护理标准也应该进行分级,便于更好界定养老机构因护理不到位产生的责任。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的管理和护理人员专业培训。

  第三、建立多元化的责任分担机制。要积极支持和引导养老机构投保责任险,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慈善公益组织、基金会在养老机构风险防范与管理方面的作用。

  第四、建立专业化的纠纷处理机制。借鉴卫生医疗系统建立的民间的、第三方的纠纷责任评鉴和调解机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通过公正的第三方协调员认定双方责任,并且进行协调,防止养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发生正面冲突。

  康养游产业应该如何切入国家的战略布局?孙洁认为康养游产业可以与乡村振兴战略、城镇化建设、城乡统筹发展结合、联动,通过康养游三位一体,能够促进和带动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带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城乡资源的有效整合。

  “在康养游和乡村振兴相结合的过程当中,农村有土地,民宅、民居等现成的资源,为下一步落实康养游奠定了非常好的物质基础。”同时,孙洁也指出,基层县乡村医疗资源的能力建设,服务水平是制约乡村承载或者承接养老服务功能的重要问题,这是下一步需要发展发力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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