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民生工程,纳入本级政府对各部门及下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内容,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健全保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要把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以结对帮扶、设立公益基金、开展公益捐赠等多种形式参与和支持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原则上,适合的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都应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和企业承担,政府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指导服务提供方制定服务清单和办事指南,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三)创造良好环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进行广泛宣传和深入解读,积极推动公共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照顾服务。深入开展敬老养老助老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在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力度,健全督查和评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建立健全老年人及家属对照顾服务满意度信息反馈机制,妥善解决照顾服务过程中老年人反映的问题。强化问责机制,对落实老年人照顾服务政策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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