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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子弑母”:左手孝道 右手无奈

编辑:孝行天下编辑部 2017-09-06 11:09浏览:1871

 

杨九背母亲回家。

2014年1月18日,云南打工者杨九在东莞市厚街镇一间出租屋内,挥刀砍向瘫痪在床的母亲,然后用剃须刀片自杀,所幸母子两人最终获救。三年前,杨九独自带着全身瘫痪的母亲前往广州东莞打工。三年来,每天一边照料母亲,一边打着散工,他是人们眼中“背母打工”的打工孝子。缘何,他最终又会走向“孝子弑母”的道路?

 

夏 七/文


    时间回到2011年5月,一个身高不到一米六的瘦小伙,背着瘦骨嶙峋的瘫痪母亲,从云南靠近缅甸的偏僻小山村出发,到县城乘坐十几个小时汽车到昆明,再坐二三十小时的车来到东莞。

当时是他第二次出远门,因早年父亲离世,哥哥又刚因故去世,瘫痪老母没人照顾,他必须带在身旁。他在东莞没有亲戚朋友,之所以只身背母来莞谋生,只因为他第一次外出打工时,去的城市就是东莞。


迷途:绝望之下的“黑手”

杨九没什么文化,又不善言辞,在东莞的三年,母亲生活无法自理,由杨九一边打散工一边照料,母子俩在这座充满各种方言的城市里饥一餐饱一餐地活着,没有谁关注过他们。

    直至2014年1月18日,距春节只有12天。数百万外来务工人员从东莞返乡与亲人团聚。看到身边的人一个个回乡,杨九想带母亲的返乡情结更加重了。然而,此时的杨九已经两个月没有收入了,一种厌世情绪顿生膨胀。

当天下午,杨九和几名工友在东莞厚街一间简陋到极致的出租房喝酒。69岁的瘫痪母亲躺在旁边床上,不停地插话。

傍晚6点送走朋友,杨九并没有醉,但头昏昏的,脑子不停乱想,越发感觉生活无望。他拿起菜刀砍向母亲后颈部,随后又用剃须刀在自己手腕和腹部划了两刀。杨九希望母子俩一起死掉。但死神没有如期到来,第二天,血泊中的杨九母子依然活着,醒悟过来的杨九急忙设法为母亲止血,一名朋友发现了这一情形报了警。警方接报后将杨母送院救治(鉴定为轻伤),杨九被带走调查。

4月3日,东莞第二市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经调查认定,杨九有犯罪中止、自首等行为,并且考虑到杨九只身打零工照顾病母多年,鉴于案情的特殊性,对其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重获自由后的杨九。


醒悟:只想带母亲回家

“出门挣钱,回出租屋喂我妈吃饭,没有其他的生活,几年都是这个状态。打散工经常会换地方,所以也没什么固定的朋友,认识一年算最长的了。”这就是杨九在东莞三年的日子。

因不善沟通交际,无任何技能的杨九只能干小工,每日赚取一两百元的生活费。同时,他还得来回奔波,一日三餐照顾瘫痪在床、大小便不能自理、连翻身都不行的母亲。因为脏臭,杨九几次被房东劝离。

事发过后,面对媒体的询问,杨九话虽然不多,但心里想的都是母亲。对于自己“弑母”的行为,杨九称是不想让母亲跟着自己受罪,自己一直想给母亲好的照顾、好的生活,却没有能力为母亲提供好的生活。“我妈还要跟我一起受罪。更多的是我觉得自己没用。我不想活了,但我死了我妈也没人照顾,所以就那样了。”

43日,东莞检方对杨九“弑母案”做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一开始,这个“弑母孝子”没有想到会获得法律的宽恕,没有想过还能重获自由。

重获自由的杨九,最想做的事就是“想带母亲回老家”。病房里,只剩母子两人的时候,杨九先帮母亲翻身,然后用娴熟的动作打开一根棒棒糖,塞到母亲嘴里。他抽出一张纸巾,对折两次,轻轻擦去母亲嘴角的口水。他把头凑到母亲耳边,“阿妈,回家,回家好不好?”

416日,杨九带着母亲踏上回乡了旅途。

回乡后的杨九,似乎终于放下了内心多年的包袱,虽然未来的日子并不是很简单,但对于此时的他来说,唯一的便是好好照顾母亲。


获释后,杨九亲吻病床上的母亲。

争议:“不予起诉”的情与法

    事件过后,或许很多人会想:是什么让原本大逆不道的弑母行为,竟被坦然冠以“孝子”的名号?是什么让“一起走向死亡”成为孝子的最后选择?是什么让原本罪恶的行径,深深地撞痛了我们的视线?是“生命不能承受之重”。

回到案件的现实,杨九或许只是这极端个案背后的一个。他照顾瘫痪母亲多年,却因为生活重压,先杀母后自杀。这只是一个极端的个案。因无法承受压力,导致精神崩溃而挥刀砍母,杨云的案例并非孤例。2012年,孝子邓明建弑母案曾引起轩然大波。四川“孝子”邓明建在照顾瘫痪母亲18年后,迫于生活重压,在母亲的哀求下喂食母亲农药助母“安乐死”。时隔两年,同样的悲剧还在重演,我们不禁要问,何以尽孝会演变为这样一出出悲剧?

    其实,“孝子弑母”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悲剧,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更是全社会的悲哀。当面对重大疾病和意外伤害事件,对于那些基本生活都难以温饱,又与病魔殊死抗争的特困群体来说,仅仅依靠家庭的力量往往力不从心。然而在当下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大病医疗救治制度尚未全面覆盖的情形下,他们的人生,注定是悲苦、凄凉的。

持刀弑母,也无法否定杨九对母亲的爱。试问当今有几成子女能坦然拥抱七旬瘫痪的父母?能轻吻他们的脸颊额头说着贴心的话?能吹凉勺中的烫粥,一口一口地细心喂食?能亲手给父母做各种按摩?然而,过去三年,杨九一直都在重复。

我们不能懂得杨九,我们更加不知道,在城市灯火的尽头,还有多少个杨九?在无数个白日后的黑夜,在无数个黑夜后的白天,他们背负着重担,在如磨盘般旋转的生活面前,已然没有了任何表情。他们放下了农田和村庄,放下了幼儿和老母,带着梦想踏上通往城市的列车。或许只是为了能够早日有一个安身之地,为了让孩子下学期的学费有着落,让年迈的父母不再病床上呻吟痛苦……

    相信任何一个法律人,面对这样的人伦惨案,都会感到酸楚。当厄运袭来,我们祈望人们坚强,但面对现实,我们又不忍苛求太多。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指控杨九弑母的残忍行为,但同时,我们又无法把这个照顾病重瘫痪的母亲的罪犯与孝子,贴上恶的标签。

当情与法发生冲突时,对于事实和罪名的认定,我们不能因为同情,就背离原则,但在量刑方面,可以综合被告人的一贯表现、人身危险性、主观恶性,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被告害人家属的谅解等,作出更符合人性的判决。“不予起诉”的判决,正是考虑到杨九案情的特殊性,对其情与法做出的一个理性更人性化的决定。

保护遭受病痛折磨的患者的权利,使之免于“生不如死”的尴尬;保护孝子们的权利,使之免于沦入“阶下囚”的窠臼,既是社会的良心所在,也是公共利益的职责所在。

 

政府:应尽更多养老之责

弑母,是为了让母亲不再受苦,是另一种尽孝,在文明社会里这简直像是一个“黑色幽默”。然而,这样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在这样一则让人五味杂陈、伦理情感错综复杂而又充绕法律困境的故事里,我们体会到了个体道德的伟大与生活的艰辛,也体会到了社会制度的冷漠。或许,唯一可以庆幸的是,母子二人都没有生命危险,并且,儿子也得到了法律的原谅。

一边是我国传统道德—孝道被展现得淋漓尽致,带着瘫痪母亲异地打工,这样的故事情节在古代可排到“第二十五孝”,在现代足以上《感动中国》;另一边却是个体为尽孝导致自己生活举步维艰,甚至于让个体痛苦到想自杀。这样的对比,简直可以构成一部现代生活启示录,同时也向社会提出了这样一个纠结的命题:道德上的伟岸如何才能摆脱生活上的惨淡?不论是如今杨九的“孝子弑母”,亦或是2012年邓明建“孝子毒母”,故事的发生在当下并非偶然。在养老和看病越来越高成本的当下,一些家庭难题甚至家庭悲剧便不由自主地摆上了桌面。

个体养老,当然不应该抢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的戏;但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也必须要避免极端个案的发生。极端案例下,个体养老的代价往往不忍直视。一个患病卧床的老人会很容易让一个身体健壮、心智齐全的年轻人毁掉正常的生活,娶不到媳妇,光棍一辈子;找不到稳定的工作,收入可怜;所有的时间和资源都会被一个“孝”字绑架。当赡养老人无法承担责任之时,便成了“久病床前无孝子”。现代文明下,社会养老和政府养老,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尤其现在社会和民众把太多的资源交到政府部门手里,政府部门在哪方面着力不足,哪方面就可能出现难题甚至悲剧。可以肯定,仅仅在法律上适度原谅弑母的孝子还远远不够,真正能避免“弑母孝子”这种“黑色幽默”再次出现的方法只有一个——完善社会的养老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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