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8月31日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德院区妇产科二病区一马姓产妇跳楼自杀,根据医院说明产妇是因为生产过程中疼痛难忍,因胎儿头较大,不合适顺产,多次向家属提出剖腹产,但都被产妇家人拒绝,产妇在极度疼痛的情况下,多次强行离开产房,后来情绪崩溃跳楼。最终伤重不治身亡。注意通报里有没有提及的地方,就是孩子,在通报里可以看出产妇在生产过程中跳楼身亡,此通报没有明说的地方就是一尸两命,悲伤欲绝。
到底是什么样的疼痛让产妇情绪失控?
笔者查资料表明医学上的疼痛分为12级,第1级也就是最轻的疼痛,也就是蚊子叮咬时候的感觉,第12级最重,也就是母亲分娩时候的疼痛。但笔者也不知道到底有多疼?于是问了一个生过孩子同事。结果同事表达能力有限,就是说:“痛的很”。然后笔者没有办法,就问了一位当过医生的朋友。据她的描述:在妇产科第一次看接生的时候,看到医生做会阴侧切直接上剪刀剪,便问道:“为什么不打麻药”,带她的老资格医生告诉她:“这和宫缩造成的疼痛简直不值一提,没有必要”换句话说:就是生孩子的时候,别人拿剪刀剪你的肉,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因为宫缩的疼痛,你已经感觉不到别人剪你的肉了,可想而知,这个疼痛有多厉害,母亲都有多伟大。
有人说,这么多顺产的顺利生产了,为什么这个母亲受不了,跳楼自杀了,这完全是混蛋逻辑,因为人不是工业产品,每个人都独立个体,对疼痛的感受是不一样的,而且从通报里可以看出因胎儿头部偏大(彩超提示双顶径99mm,一般足月胎儿双顶径不大于90mm),顺产是极具风险的,所以医生护士一直建议剖腹产。
现在唯一纠结的问题是家属为什么不让剖腹产?是因为医院没有说清楚厉害关系吗?还是家属对医院根本不信任。在榆林市第一医院外科护理记录单上显示:17点50分,产妇向医护人员提出剖腹产的要求,医护人员征求家属意见时,家属称表示理解,但拒绝手术,继续观察。这我就看不懂了,医生也要求剖腹产了,产妇自己也提出剖腹产了,为什么家属还要拒绝?非专业拒绝专业,局外人拒绝当事人?
孕妇跳楼这个事情,太让人痛心了,这里面有两个问题值得我们深思。
第一:是操蛋的手术签字制度,为什么产妇作为一个成年人,产妇在自己清楚的状态下,为什么自己不能是第一顺序的签字人。秦香莲得了癌症,要是陈世美不签字的话,医院不是成了帮凶吗?
第二:剖不剖到底该是由医院决定还是家属决定,在医院明知不剖会有很大风险的时候,可能造成孕妇和胎儿的死亡的情况下。还按照家属的意志行事,外行指导内行。这样医院医生是可以摆脱责任,但是医生的职责不是救死扶伤吗?为了害怕承担责任,而见死不救。违背医德。那可是活生生的两条命啊!
是的现在的医患关系很紧张,病人因为不懂,出现了医闹,甚至杀医的,搞的杯弓蛇影,为了保护医生,弄出了很多莫名其妙的签字制度,但是明显违背医疗事实,甚至会出人命的情况下,患者家属不签字,医生就可以不管吗?我认为这时候,我们政府部门,我们的卫生部门因该出来想办法了。其实做法很简单,在违背基本医疗事实的情况下,马上通报上级卫生部门,卫生部门作为第三方出现,由卫生部门专家肯定意见,并对医生免责。立法保护医生。按照该有的方案进行治疗。有效的治疗比什么狗屁的签字更有作用。
孕妇之疼跳楼致死,她到底有多疼我们永远感觉不到,死在家属的固执,死在医生害怕承担的责任,死在不合常理操蛋签字制度,死者已矣,生者当哀。此事充分暴露除我们在医疗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如果不改,孕妇跳楼死不会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孕妇跳楼之死的疼,仅仅是生理上的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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